我的第一位客人,就在这酒吧初次营业、空气中飘满着桂花香的夜晚,踩着悄无声息的脚步走了进来。对于一家毫不起眼、且从未做过任何招徕顾客动作的小小新开酒吧来讲,他的到来带着某种不合逻辑的笃定。
这位客人个子不高,在这湿冷的夜穿着一件驼色的呢子大衣,头上还戴了一顶看起来难说时髦的礼帽(诚然,我对时髦也没多少发言权)。他胸有成竹地在吧台坐下,把帽子摘下放在桌上,随即十指交叉垫在下巴之下,目不转睛看着我说道:"一杯Old Fashioned,喵喵。"
原来这位客人是只猫。花纹说不上奇特,约莫是常见的橘色毛发;圆脸上一双黄色的眼睛,胡子稀稀拉拉,一对略显夸张的大耳朵竖在头顶。按照常理来讲,一只穿大衣的橘色猫来到酒吧,还点了一杯Old Fashioned,着实谈不上稀松平常。但此时此刻,我对这件事又委实挑不出什么抗拒的理由——命运既有其坚持,泰然处之便是。音响里,Bill Evans的琴声流水般飘荡着。
我应了一声,拿出冰好的杯子。先放入方糖,在上面滴上少许苦精。把糖压碎后向杯中放入冰球,倒入波本威士忌和苏打水,最后又放入切好的橙子皮。老实说,卖相还算不错。我把杯子推到猫客人面前说:"请用。"
猫开心地接过杯子,皱起鼻头凑近杯口闻了闻,"好香气。"然后他伸出粉色的小巧的舌头,在冰球上舔了又舔,接着又是一声惊叫:"舌头被冰粘住了喵!"我随手晃着自己那杯山崎看着他胡闹,暗自好笑。过了一会儿,猫好容易才把舌头撕了下来。他故作冷静,呷一口酒液咽下,喉头发出满足的咕噜声,然后说道:"波本可真好喝哇。话说,你可养猫吗?"
"养活自己尚且算不得轻松,"我回答。"猫什么的,没考虑过。"我抿一口山崎,接着笑道:"这位客人,我是不会收留你的。"
“胡说八道喵!”猫看起来气鼓鼓的。“看不出吗?我可是只在这浑浊的世界打拼多年的——成熟的猫。职业是法国菜厨师!不需要你的收留。”
我笑着回答:“抱歉。判断猫的年龄,实在不是我的强项。法国菜,好久没吃了呢,听起来真不错。”
“罢了,我也只是随便问问。你不是会养猫的类型——第一眼就看出来啦。”猫的耳朵耸了耸,又喝下一大口波本。“莫如说,你根本就不是会喜欢宠物的人。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。可是,有些人即使想养宠物,也就是做不到养猫。更喜欢狗的性格啦、对猫毛敏感啦、懒得收拾厕所啦——原因不外乎这几样,可真够呛喵。”
猫看起来喝得竟然已经有些微醺。看来这种动物对酒精的耐受程度不是很高。“再来一杯,”他敲敲杯子边上的吧台说道。我拿出方糖,打算再次如法炮制。“那玩意不必了,直接倒酒便是喵。”
悉听尊便。
“真是家不错的酒吧喵!以前从没注意过。”猫捧过新倒的酒,环顾周围。“我喜欢涂成黑色的墙——这是黑色吧?”(我点点头,其实是极深的灰色,但猫能喜欢,我很高兴。)“音乐也好听。总觉得有些熟悉。”
Bill Evans在贝斯和爵士鼓的陪伴下弹到了《My Foolish Heart》。“这首歌!我好像在哪里听过——”猫皱着眉头思索。“是了……是了喵!我还是只小猫的时候,在某个地方听过这首歌。是哪里呢……”
我一言不发,静静等着猫的答案。店里没有其他客人,固然算不上什么好事;但此时此刻,我却很乐于安静地把猫和Evans的故事听完。
“是了,是了喵!”猫兴奋地把爪子拍在吧台上。“果然是这首歌。那个时候简直每天都在听呢。”
每天?有段时间,我也每天都在听这首歌。
猫略微沉思,开口讲述起来。
“那时候,我还是只流浪幼猫,每天在城市的垃圾桶里找东西吃。在一个春天的日子,我正如往常走在去往垃圾桶的路上。突然,头顶吹来一阵伶俐的风,我还没来得及抬头看,就被什么尖利的东西抓住了脖颈。下一秒,我就这么飞了起来。喵喵,可吓坏了!”猫抿了一口波本。“我看着脚下的地面越来越远。不消说,肯定是哪只饿坏了的臭鹰,以为我很好吃,把我抓起来啦喵。这下子要成为盘中餐了,可是不妙。鹰越飞越高,眼看就要回天乏术了。这时候,我的脚下出现了一座高楼,楼顶离我不过十数米距离。机不可失,也没什么可失去的——我于是开始疯狂地扭动身体。这一下子,居然给我挣脱了鹰爪喵!大概是我太瘦小了吧。”
“我向下坠落。那鹰回过头,大概懊恼极了。如果我摔到地面,肯定会变成一滩猫泥巴,那便也没什么好吃的了。这傻鸟就这么飞走啦——实际上,他是对的:我挣脱得太晚,已经飞跃了楼顶,眼看就要直坠到地面了。猫命休矣喵!但是突然,不知哪里刮来一阵怪风。这救命的风呵!居然就这样把我小小的身体往大楼的方向推去,让我有惊无险地落在了一户人家的阳台上。我惊魂未定地站起身,把呼吸调匀。这个时候,猫耳朵首先听到的便是玻璃门里传出的这首歌。”
"我透过玻璃向里面看。房间里坐着一个男人。他听到动静,朝阳台走了过来。我记得他看到我时略显惊讶的眼神。他蹲了下来,和我四目相对。这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家伙,头发蓬乱,穿着宽松又皱巴巴的衬衫,胡子好像也很多天没有刮过。看不出他心情如何。时间好像就这么静止了,只有钢琴的声音从房间里的音响传来。我不知所措,只好喵喵叫了叫。"
"又不知过了多久,男人叹了口气。他起身走开,厨房里传来器皿碰撞的声音。然后他拿着两只碗走来,把玻璃门略微打开,将两只碗依次递出放在地面,然后把门关紧,走入房间。碗里是猫粮和水。我大喜过望,埋头吃喝起来。猫粮出人意料的美味,质地细腻,肯定是高级货色。难道他养猫?我趁着咀嚼的间隙抬头向屋内望去,却没有看到其他猫的身影。"
"吃饱喝足以后,我顾不得想太多便睡着了。不知睡了多久。醒来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,房间内没有灯。阳台上多了一个砂盆,想必是为我如厕使用。水碗也又加满了清水。真是个好人——只是看起来他并没有请我进屋做客的兴趣。这或许也怪不得他,毕竟我只是只从天而降、来路不明的小野猫。"
"就这样,我在这个不知名男人的阳台上,开启了一段明明有人在旁,却格外孤独的生活。每天早晨,男人都在天亮后两小时起身,进行简单的梳洗。然后打开音响,放Bill Evans的爵士钢琴合集。放得最多的好像还是刚才那首歌。然后他打开阳台的门(一开始,他还有所防备,生怕我跑进房间;后来看我并不行动,也就放松了一些),为我添加新鲜的猫粮和水,再把门关上,走回到沙发上坐下,拿起一本小说读起来。我吃完猫粮无所事事(最开始,我还跳到阳台扶手上,向着外面的大街远望,但不知为什么,街上一辆车、一个人都没有,真是索然无味),便趴在地上胡思乱想。为什么他不让我进去呢?他孑然一身,不孤独吗?既然不想和我做朋友,又为什么要请我吃东西呢?真是奇哉怪也!“
”想到这里,瞥到阳台的角落放着一叠旧书。我拿起最上面的一本《法国烹饪艺术》,懒洋洋地翻阅起来。谁曾想到,这倒成了我日后厨师生涯的起点喵!一人一猫隔着阳台门又看了一会书,快到中午的时候,楼下的扩音喇叭便会突然响起。说的是什么,我听不太懂。男人在房间里叹了口气,放下小说,音响继续开着,踩上一双拖鞋走出家门。半小时后又再回来,一切照旧。男人始终没有让我进门,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半句。"
"这样的日子,在某一个湿热的日子毫无预警地结束了。那天,我正看到《法国烹饪艺术》的安妮黄油烤土豆一章,突然听到暴躁的敲门声。男人还没来得及站起身,门就被粗暴地撞开了,冲进来几个戴着某种面具的白衣人。其中两个把男人像囚犯一样不由分说地架了出去;剩下的几个在房间里到处走动,简直像几条搜毒警犬。他们转了一会,开始从背上的罐子里向房间的各个角落喷射出某种白色的气雾。房间里顿时烟雾弥漫,让我想起电影里的奥斯维辛喵!"
"这时,两个白衣人似乎透过阳台玻璃,发现了我的存在。一瞬之间,他们像看到红布的公牛,气势汹汹地向我走来。不可能是好事情。大惊之下,我纵身跃上阳台的扶手。远处的大街上依然空无一人,路边的野草欣欣向荣,炽热的阳光洒在我眼前,我的瞳孔收缩成一条细线。白衣人越走越近,手已经搭上了门把手。来不及多想了。再见,《法国烹饪艺术》和Bill Evans;再见,被神秘人架走、不愿让我进屋的男人。我又是一跃,抓住了阳台外的排水喉管,往地面降落。几秒之中,太阳从头顶落到西方,季节从春天变成了秋天,我闻到桂花的香味——就像今晚。我的四足终于踏上了地面,我知道,拔足狂奔的时候到了。"
猫的波本早已喝完,看起来已不胜酒力了。我为他倒上一杯冰气泡水。
秋夜的风从酒吧门口怯生生地流淌进来。猫又继续喃喃说着什么,大约是我翘首以盼的故事结局。但不知怎的,我的耳膜忽然停止了震动,音乐也听不见了。猫说的事情,听来总感觉似曾相识,甚至让我有身临其境之感。但除了那首《My Foolish Heart》,我又相当确定,自己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奇遇。阳台的猫、《法国烹饪艺术》、奥斯维辛……只有空气中弥漫的桂花香带着不容置疑的真实感,在我的威士忌杯中漂浮、变成了云。
那一晚,我直到天亮也没有打烊。